东莞市经信局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工作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经信局     发布时间:2017-05-22     点击量:
各镇(街)经贸办、经济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生态园)产业发展局,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7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工作的通知》(粤经信办函〔2017〕170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17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按照省文件(详见附件1),对照东莞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企业名单(附件2),认真做好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企业的申报工作。注意,申报企业必须已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截止2017415日)。
    二、请申报企业对照申报要求,认真填写示范企业申报书(详见附件3),附上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书面材料一式四份、电子版材料一份)于2017年5月22日前提交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信息化推进科)。
 
    附件:1.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7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工作的通知
          2.东莞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企业名单
          3.2017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申报书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5月18日  
 
(联系人:丁 颖,联系电话:2238153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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