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提升我市工业设计创新能力,进一步完善我市工业设计创新发展支撑体系,发挥工业设计在打造战略性产业集群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东工信〔2021〕14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决定开展2022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申报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数量
面向包括但不限于新一代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产业集群方向,分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及工业设计基地三类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和材料
申报单位须符合《管理办法》有关条件,并按要求规范填写和提交《东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等申报材料(详见附件2-4)。
三、申报推荐方式
市工信局负责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工作。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辖区内企业(机构)的初审以及推荐申报工作。
四、有关工作要求
请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积极发动有关行业企业(机构)申报,并严格审核相关申报材料,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可编辑电子文件一式一份)请于2022年7月10日前报送我局生产服务业科,电子版文件发送至gxjscfwyk@dg.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1.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2.东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
3.东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企业)
4.东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基地)
5.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1日
(联系人:朱炜强、叶政敏,22244255、22229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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