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各外商投资企业: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统计局、外汇局《关于开展2013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3〕84号)文件精神,以及广东省各联检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将2013年我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12月31日前经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必须按规定参加2013年我市的联合年检,按照国家六部局通知精神,联合年检时间为2013年4月10日至6月30日。 二、2013年我市联合年检仍采用网上申报和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方便企业,企业的联合年检均可直接到当地各有关部门办理(市属企业办理外经部门年检可直接向市外经贸局申报);外汇局因无下属分支机构,建议参检企业委托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以电子信息代报。 三、对不申报年检、未如实申报年检情况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各年检部门将按照各自职能依法处理,直至依法撤销其批准证书,吊销其营业执照。对在2013年12月31日前未申报2012年度工商年检的企业,工商部门将依法处理。 四、各外商投资企业要积极参加年检,参检企业要认真填报相关数据,按各年检部门要求报送年检资料。有关市外经贸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统计局、外汇局的年检操作办法,按照“2013年东莞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操作说明”(详见附件)要求进行。
市外经贸局 市财政局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市工商局 市统计局 市外汇局 2013年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