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做大做强,推动我省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省外经贸厅将开展省级服务外包示范企业和重点培育企业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为省级服务外包示范企业和重点培育企业的,应具备《广东省外经贸厅关于发布服务外包示范企业和重点培育企业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外经贸法字〔2013〕3号)(附件1)规定的条件,并提交该通知规定的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后一式五份,法人签字,每页加盖企业公章,由企业于6月7日前自行交到我局国际贸易科,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粤外经贸法字〔2013〕3号文.pdf 东莞市外经贸局 2013年4月26日 (联系人:国际贸易科 郑力慎,阮剑平 22817265,228175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