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商务厅关于评选全省商务工作先进集体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16号)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由东莞市商务局推荐申报的全省商务工作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有关情况进行如下公示:
1.“综合”参评类别推荐对象:东莞市商务局。东莞市商务局为正处级集体,集体人数186人。其紧紧围绕当前工作的国内外经济形势,积极应对国内外复杂经济环境,全面抓好“双统筹”工作,扎实做好“两稳一促”重点工作。2022年,东莞市先后获批了省级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和建设广东自贸区联动发展区,自1994年起,进出口总额连续28年排全国大中城市前5位,全省第二。
2.“稳外贸”参评类别推荐对象:东莞市东城街道经济发展局。东莞市东城街道经济发展局为副科级集体,集体人数43人。其重点围绕物流保通保畅、生产经营稳定、拓市场抢订单、发展外贸新业态等方面落实落细助企纾困措施,扎实做好商务领域各项工作。2022年东城进出口总额555.9亿元,同比增长3%,增速高于全市11.7个百分点。其中出口总额480.4亿元,同比增长4.5%,进口总额75.5亿元,同比下降6%。
3.“稳外资”参评类别推荐对象:东莞市谢岗镇经济发展局。东莞市谢岗镇经济发展局为副科级集体,集体人数33人。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其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工作要求,全力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积极谋划,主动作为,通过一系列措施,助力谢岗镇2022年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0.6%。
4.“促消费”参评类别推荐对象:东莞市麻涌镇经济发展局。东莞市麻涌镇经济发展局为副科级集体,集体人数30人。其积极落实上级关于促消费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定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全面推进“促消费”工作取得新突破,跃上新台阶。促消效果显著、群众反响热烈,全年社消零绝对值全市排名第四,同比增速全市排名第三。
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拟推荐对象有关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2日至2月28日(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东莞市商务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0769-22819672
通讯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路33号东莞市商务局7楼人事科
邮政编码:52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