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2022年“乐购东莞”促消费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商务〔2022〕29号)《东莞市商务局纾困措施细化操作指引》等文件精神,请各镇街(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联系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2022年“乐购东莞”促消费项目的申报工作,相关申报项目请参照附件2中“(二)开展‘乐购东莞’提振消费需求、(三)推动餐饮行业加快复苏”相关操作指引。其中“(二)开展‘乐购东莞’提振消费需求”项目于2023年3月31日前在资金申报管理系统提出申报,纸质材料于2023年5月31日前提交;“(三)推动餐饮行业加快复苏”项目于2023年3月31日前提交材料。批发、零售行业相关申报项目联系市商务局市场科,住宿、餐饮行业相关申报项目联系市商务局服务贸易与商贸服务业科。
特此通知,请按上述要求按时执行。
附件:1.关于印发《东莞市2022年“乐购东莞”促消费工作方案》的通知
2. 东莞市商务局纾困措施细化操作指引
东莞市商务局
2023年2月21日
(市场科联系人:张佳炜、袁国成,联系方式:22817597、22997380;服贸科联系人:吴绍婷,联系方式:22805080)
附件:
1.关于印发《东莞市2022年“乐购东莞”促消费工作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