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方向)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资函〔2022〕13号)的精神,经审核,现拨付首期省级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方向)合共1500万元(详见附件)。请相关单位收到款后严格遵守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跟踪管理,落实获奖后5年内不减资、不转为内资企业,并将获奖资金投入到实际生产运营中。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首期资金分配明细表(东莞市).xls
东莞市商务局
2022年4月18日
(联系人:陈蕾,联系电话:21668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