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分享

实例解读2017年“两会”关于企业减税新政: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新规将进一步减少企业税负3500亿元左右

来源:公众号[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服务     发布时间:2017-03-06     点击量:
(本文转载于公众号[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平台],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点击上方“公众号” 可以订阅哦!


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5日上午9时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听取和审议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多措并举降成本。


1

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的范围,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1)原政策:

    45万应税所得额的小微企业,上缴所得税额是45万*25%=11.25万;


(2)新政策:

    45万应税所得额的小微企业,上缴所得税额是45万*10%=4.5万元。

所得税上缴额减少60%。




2

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千方百计使结构性减税力度和效应进一步显现。


科技型中小企业当年研发投入250万元,利润是400万元,上缴所得税额400万元*25%=100万元。



(1)原政策办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后:

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额是250万元*50%=125万元,应税所得额是400万元-125万元=275万元,上缴所得税额是375万元*25%=68.75万元。

所得税上缴额减少31.75%。

 

(2)新政策办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后: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250万元*75%=187.5万元,应税所得额是400万元-187.5万元=212.5万元,上缴所得税额是312.5*25%=53.125万元。

所得税上缴额减少了46.9%。



3

目繁多的收费使许多企业不堪重负,要大幅降低非税负担



(1)全面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等基金,授权地方政府自主减免部分基金。


(2)取消或停征中央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35项,收费项目再减少一半以上,保留的项目要尽可能降低收费标准。各地也要削减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3)减少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性收费,清理取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违规收费,推动降低金融、铁路货运等领域涉企经营性收费,加强对市场调节类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监管。


(4)继续适当降低“五险一金”有关缴费比例。


(5)通过深化改革、完善政策,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用能、物流等成本。




本服务平台作为公益性政策服务平台,为广东省企业提供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高企相关政策解读、科技政策项目、产业动态等方面资讯和培训视频,为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测评诊断,宣传推广高新技术企业。欢迎广东省相关科技型企业关注。

关注我们,请扫描上方二维码,或查找微信公众号“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平台”。

欢迎大家就申报指导、管理服务政策经验、高企典型案例投稿,经采用发布的原创稿件将视情况获得200-1000元的稿费。投稿请发送邮件至:orange213@qq.com。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不了解研发费补助政策,分分钟错过几百万

下一篇: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解读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
亿鸽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