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所说的高企更名,是指在有效期内的高企,其名称发生了变化的,这些企业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申请名称变更时需要进行的操作流程。不包括已失效高企,和非高企。具体流程如下:
一、有效期内高企名称发生变更。
1.登陆国家高企网:http://www.innocom.gov.cn/,选择“核心信息修改(更名)”
2.填写好更名信息和其他信息
3、填完后,先“保存”, 再“打印”,最后再“提交”。顺序不能错,错了将无法打印。
4、提交纸质材料至市科技局,由市科技局统一汇总至省高企认定办。
简单更名需提交以下材料(缺一不可):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打印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
(2)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书及其他名称变更证明文件;
(3)企业更名前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复杂更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打印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
(2)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书及其他名称变更证明文件;
(3)企业更名前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5)企业名称变更当年的人员情况说明(包括名称变更前后企业职工总数、企业技术人员、研发人员数及其所占比例);
(6)企业拥有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现状的证明材料(包括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时所列知识产权及后续获得的知识产权,并附权属人变更证明材料);
(7)企业名称变更当年的年度研发项目情况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表(见附件1);
(8)经具有资质中介机构审计的企业名称变更当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
(9)经具有资质中介机构审计的企业名称变更当年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5、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评审。
6、通过高企更名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
7、公示结束,省科技、财政、税务联合发布通过更名高企名单(此时,国家系统企业名变为新名字)。
二、失效高企、已注册但非高企做名称变更。
流程为:在国家高企网上提交核心信息(更名)变更申请——省厅审核——更名完成。
三、企业名称没发生变化,股权机构、注册类型等发生变化。
流程为:在国家高企网上提交核心信息变更申请——省厅审核——变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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