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府办〔2020〕52 号)、《东莞市专利促进项目实施办法》(东府办〔2019〕60号)和《东莞市深入推动科技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东科〔2020〕25号)的有关规定,为促进科技、知识产权与金融有效结合,满足实际贴息支出,根据实际支出情况,专利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贴息将从2019年第三季度开始。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020年第一、二季度专利质押贷款贴息比例为15%,拟对东莞市东娃饮用水有限公司申请的2020年第一季度专利质押贷款贴息和东莞市乐一电子有限公司申请的2020年第二季度专利质押贷款贴息进行利息补贴,实际贴息金额共计77015元(取整)(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异议,可在自公示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提出异议的,应当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并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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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23000
联系人:吴城,联系电话:0769-26986676
附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020年第一二季度部分企业专利质押贷款贴息清单.xlsx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