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拟安排2021年广东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农村科技特派员、粤莞联合基金133项,拟安排省级财政资金5180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0月22日~10月28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公示名单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省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司圣奇
省科技厅机关纪委 陈 明
传 真:020-83163943、83163627
附 件:1.2021年度对外科技合作平台(广东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拟立项项目计划安排表
2.2021年广东省农村科技特派员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及粤莞联合基金项目计划拟安排表
省科技厅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