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举办2021年第一期初级技术经纪人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21-10-11     点击量:

粤科函区字〔2021〕121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提升我省技术转移人员的职业能力,我厅委托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举办第一期初级技术经纪人培训班,本期培训全部采用线下方式进行。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机构

  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应在广东省内从事技术转移工作,具体包括:

  (一) 高校、科研机构从事成果转化、技术转移的人员;

  (二) 科技型企业负责人、市场经理、产品经理、技术转移部门负责人;

  (三) 科技园区管理高层和技术经济管理人员;

  (四) 政府科技管理和技术转移职能部门负责人;

  (五) 各类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

  (六) 为技术转移提供法律、商务、知识产权、需求分析、成果评价等服务的人员;

  (七) 投资机构的投资经理等。

  三、培训时间、地点与内容

  (一) 培训时间、地点

  2021年10月15~18日,东莞市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

  报到具体时间、地点由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另行通知。

  (二) 培训内容。

  根据《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大纲》要求,安排公共知识模块、政策法规模块(科技法律法规等)、实务技能模块等不少于24学时的课程(详见附件)。

  四、培训考试与证书颁发

  根据《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大纲》要求,完成课程规定学时的学员参加2021年10月18日下午举行的统一考试。

  完成课程学时并且考试合格的学员,由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成果转化中心颁发《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结业证书》。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 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11日9:00~13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二) 报名方式。

  扫描下方二维码在线报名。为保证培训效果,本期初级培训拟招收学员90人。参加培训学员以收到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的核准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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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事项

  (一) 培训费用。

  本期培训费用由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承担,学员免交培训费;交通、食宿等费用由学员自行承担。

  (二) 疫情防控。

  培训班按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执行相关管控措施。

  (三) 联系方式。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联系人:何一卓

  电 话:0769-22897027

  附 件:初级技术经纪人培训班课程表

省科技厅 

                               2021年10月11日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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