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批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12-07-10     点击量:

粤科函政字〔2012〕885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顺德区经济促进局,省属有关单位:
   
  广东省自2006年启动创新型企业试点以来,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目前已确定五批共计313家企业为省级创新型企业试点,充分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为进一步加大试点工作力度,积极推进我省创新型企业建设,加快建设创新型广东,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六批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现将《广东省第六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实施,同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顺德区经济促进局认真做好组织申报推荐工作,其中广州、深圳市各推荐不超过10家,其它地级以上市各推荐不超过5家,顺德区推荐不超过2家;省属企业原则上由省直主管部门直接推荐,可由所在地市科技主管部门报送(不占该地市推荐指标数)。
  
  二、本次申报和推荐工作采用“网络申报+纸质报送”的方式进行,网上申报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pro.gdstc.gov.cn)进行。

  三、各申报单位可按照《广东省第六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1)和《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试点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模板见附件2)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在“管理系统”申报开放时间内登录上述网址进行注册与网上填报。《申报书》的网上填报完成后,申报单位应认真核查并在“管理系统”中提交推荐单位审核,同时生成打印pdf版本的《申报书》并附各项书面证明材料(申报书及附件需成套装订,一式6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推荐单位(所属地市科技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审核。

  四、各推荐单位应在“管理系统”推荐截止时间前登录上述网址,对照申报单位报送的纸质申报材料进行《申报书》的在线审核(审查纸质申报材料与网上材料是否版本一致,以及附件证明材料与网上申报书附件清单所列是否一致),并在推荐上限范围内择优推荐。通过“管理系统”完成推荐后,推荐单位需出具《广东省第六批创新型企业试点推荐函》(以下简称《推荐函》,一式1份),与通过审核及推荐的各单位纸质申报材料一起报送省科技厅(《推荐函》与各申报单位的《申报书》均需推荐单位加盖公章)。

  五、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23日17时,网上推荐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27日17时。到达截止时间,系统将自动关闭。

  六、各推荐单位应于2012年7月3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汇总报送至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过期不予受理。

  七、《广东省第六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试点申报书》模板可从广东省科技厅网站(www.gdstc.gov.cn)“通知公告” 栏下载。

  八、联系方式与受理地址。

  ⒈省生产力促进中心交流合作部
   陈京东,020-87683136、13602477943
   聂晨曦,020-87683136、15813323116

  ⒉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陈  晓,020-83163915
   技术支持:020-83163338
   
  3.受理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1楼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邮编510033)
   电  话:020-83163930、83163931、83163932

  附件:⒈广东省第六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⒉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试点申报书(2012年版)                       


                          二○一二年七月五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科技  创新型企业△  试点  通知

抄 送: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国资委、知识产权局、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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