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组织参加第十四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12-09-05     点击量:

粤科函管字〔2012〕1235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有关单位:

        第十四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高交会”)定于2012年11月16~21日在深圳会展中心举行。本届高交会以“推进科技创新,提升质量发展”为主题,展会期间将举办高新技术成果交易、高新技术专业产品展、论坛、高端服务专题活动、高新技术人才与智力交流会和场外交易会等活动。

  经省政府批准,由省外经贸厅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经信委、科技厅、教育厅、农业厅、知识产权局和科学院等部门联合组成广东展团参加本届“高交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11月16~21日  
  地点:深圳会展中心9号馆
  
  二、展示的主要内容

   围绕广东省“十二五”期间的科技重点发展方向,主要展示近年来我省在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方面取得的重大科技成果和项目,重点组织电子信息、新能源与节能环保、高端制造业、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具有自主创新特性、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参展,并将挑选具有代表性的高、精、尖项目进入中心展区。
    
  三、参展形式和费用

  广东展团展馆设于会展中心的9号馆,面积800平方米。为突出广东参展特色和水平,展区整体采用特装布展,以实物展示为主,展品内容要突出重点,体现亮点。为进一步加大对我省科技企业的扶持力度,本届高交会免收展位费。
  
  四、报名事项
      
   ㈠ 请各申请参展单位按项目如实填报《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参展项目登记表》(见附件,也可在“高交会”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chtf.com);
  ㈡ 请各申请参展单位于9月18日前将《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参展项目登记表》电子版报送到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广东展团将对项目进行严格筛选,确定参展单位和参展项目,并将及时通知申请参展单位,做好参展的准备工作。

  五、联系方式
  
  ㈠ 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黄莎莎,020-83163254 
  尹玉萍,020-83561434   
  传  真:020-83563417   
  E-mail:stechb@vip.163.com
  
   ㈡ 省科技厅科技服务与管理处
  陈丽英,020-83163928
 
  附件: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参展项目登记表

                   省科技厅 
                              2012年9月3日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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