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12-10-23     点击量:

粤科函农字〔2012〕1410号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办财字〔2001〕417号)、科技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监理和验收实施办法》(试行)(国科发农社字〔2002〕370号)和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国科农技字〔2012〕73号)的要求,我厅近期将对2010年度立项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组织验收,请督促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认真填报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内容

  (一) 项目验收数据的填报请登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网站(网址:http://www.agrifund.cn),点击右上角“管理平台”栏目,打开项目验收材料文本按要求填报。项目承担单位登录的用户名和密码请与省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系。点击“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栏目,即可进入监理验收网络系统。提交的书面验收材料须在系统中打印,保证网上传送的电子版验收材料与上报的书面验收材料、报表、数据一致。

  (二) 项目验收的依据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合同书》中规定的各项指标内容,验收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计划进度执行情况;项目资金到位与支出情况;成果的熟化程度、技术水平、技术指标及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项目执行内所取得的效益等。

  二、验收材料

  项目承担单位务必于2012年10月20日前完成《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表》的填写、附件材料扫描上传等工作,并将网上电子数据提交,逾期系统将会自动关闭,同时将纸质材料(一式1份)送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审核,纸质材料包括:

  1.《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表》;
  2.《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
  3.《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合同书》;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专项审计报告》(须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6.国家转化资金到位证明材料,如银行进账单等;
  7.转化资金项目实施期间取得的各类成果的证明材料、鉴定报告、专利、检测报告;已有产品或样品的可附照片,项目产品的销售证明材料等(如销售合同、销售发票);
  8.其他材料,包括推广、示范应用证明材料等;
  9.2011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责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10.《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成果简介》(单独装订)。

  三、验收时间

  一般项目拟于10月24~25日进行,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拟于11月下旬进行。

  四、验收方式

  采用一般项目集中会议验收,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现场验收方式。

  五、联系方式

  (一)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陈柔伊,020-87682617
  邹细平,020-37666743
  地 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大院60号楼405室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邮 编:510070

  (二)广东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叶毓峰,020-83163906
  邮 箱:87680016@163.com

  附件:1.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验收项目清单
     2.《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编写提纲
     3.《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成果简介》编写要求
     4.《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参考样式(下载网址:http://www.gdsti.info)“下载中心”下载。

省科技厅
201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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