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公告〔2021〕6号
根据《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广东莱恩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实验动物许可申请事项进行了评审。按照书面审查及现场评审意见并经研究,现将有关行政许可决定事项公告如下。
一、准予以下实验动物使用许可(新申请)
(一)单位名称:广东莱恩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威。
设施地址:从化经济开发区高技术产业园福从路、创业路路口东北侧。
适用范围:普通环境(豚鼠、兔、猴,莱恩医药A栋3楼1113㎡;犬、猴、小型猪,莱恩医药A栋4楼1113㎡);屏障环境(大鼠、小鼠、豚鼠、地鼠、兔,莱恩医药A栋5楼1113㎡)。
许可证号:SYXK(粤)2021-0246。
有效期:2021年3月15日至2026年3月14日。
(二)单位名称:广州瑞贝斯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艾文。
设施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崖鹰石路9号。
适用范围:屏障环境(小鼠、豚鼠,3号楼6楼实验室一区387㎡;小鼠,3号楼6楼实验室二区422㎡)。
许可证号:SYXK(粤)2021-0247。
有效期:2021年3月15日至2026年3月14日。
二、准予以下实验动物使用许可(变更)
(一)单位名称:佛山市正典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瑞爱。
设施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范湖桂花街2号。
适用范围:普通环境【兔、鸡(隔离器),检验动物房南侧102㎡、北侧136㎡】;屏障环境【兔、鸡(隔离器),2区159㎡;兔,2区100㎡】。
许可证号:SYXK(粤)2021-0089。
有效期:2021年3月15日至2026年3月14日。
变更情形:适用范围变更。
适用范围变更前:普通环境【兔、鸡(隔离器),检验动物房南侧102㎡、北侧136㎡】。
适用范围变更后:普通环境【兔、鸡(隔离器),检验动物房南侧102㎡、北侧136㎡】;屏障环境【兔、鸡(隔离器),2区159㎡;兔,2区100㎡】。
对以上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事项准予行政许可,并向相关单位送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及颁发相应的行政许可证,适时对相关单位所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请准予许可的相关单位按规定认真做好实验动物管理和公共卫生安全工作,届时对我厅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予以配合。
特此公告。
省科技厅
2021年3月17日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