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申报2012年专业镇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的补充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12-12-04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于11月16日印发了《2012年专业镇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粤科函产学研字〔2012〕1619号),为完善后续申报流程,及时完成项目评审,现对项目申报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专业镇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项目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址:pro.gdstc.gov.cn)进行申报。申报的具体流程如下:

  (一)注册。已有系统帐号的单位/申报人直接使用原帐号登录系统进行申报,暂未有系统帐号的单位请通过系统首页“新用户注册”功能先行进行单位注册,并在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为具体申报人开通申报帐号。

  (二)申报。具体申报人登录系统,点击“业务申报”——“申报环境建设业务”,选择“专业镇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项目”业务类型,进入填写界面。填写项目基本信息并下载对应申报书模版进行离线填写,按要求填写后通过系统上传相关申报材料。填写无误并通过填写检查后可提交,提交前可以生成PDF草稿件查看申报书格式。

  (三)单位审核。申报单位必须登录系统,使用单位管理员帐号审核并提交申报人提交到单位的电子版申报材料。

  (四)主管部门审核。各级科技主管部门必须登录系统审核申报单位提交到本部门的电子版申报材料。

  (五)提交纸质申报书。具有推荐资格的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电子版申报材料将生成可以打印的PDF格式申报书供申报人打印,申报人在打印完成后需逐级盖章并交我厅业务受理窗口。

  二、网站正式受理申报的开通时间为2012年12月4日,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11日下午5点,各级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14日下午5点。请申报单位抓紧时间在网上提交申报材料,项目管理单位抓紧时间在网上进行审核。

  三、各地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对申报材料审核完毕后,通知申报单位提交纸质项目申报书6份,连同会财政局签发的项目推荐表一起,于2012年12月17日下午5点前报送到省科技厅一楼业务受理窗口,愈期不予受理。省科技厅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

  四、联系人及电话

  省科技厅科管处  严军华 020-83163925
  省科技厅产学研处 张开升 020-83163947
  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 邵玉昆 020-83163930
  省科技厅技术咨询电话 020-83163338

省科技厅
2012年12月3日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关于领取《广东科技年鉴》(2011年卷)的通知

下一篇: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示第三批广东省科技服务业百强企业(机构)名单的通知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经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经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