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工作计划,2013年将举行中国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双边政府间科技合作分委会会议。届时双方将分别商定一批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现启动与以上国家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的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说明
1. 所申报项目应于2年内执行完毕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2. 双方将根据申报项目质量决定共同资助的联合研究项目数,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申报。
二、申报方法
1. 请项目申报单位填写“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和“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信息表”(见附件2)。请按照申请表的格式及字数要求直接填写,请勿更改原始文件格式或另行制作文件填写。上述文件名称格式为“中X政府间-项目单位-项目名称”。
填写完毕后,将“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申请表”打印纸质版一式三份, 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的同时,请将“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申请表”和“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liss@most.cn,邮件主题格式为“中X政府间-项目单位-项目名称”。未提交电子版的项目将不予受理。请勿在电子版材料中涉及敏感信息。
2. 请项目申报单位通知外方合作伙伴同时向本国相关主管部门(俄方主管部门为俄罗斯教育科学部,哈方主管部门为哈萨克斯坦教育科学部)申报。双方提交的项目俄文名称、中外合作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一致。单方申报的项目无效。
三、申报时间
1. 从即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日期为:
——与哈萨克斯坦合作项目:2013年4月8日
——与俄罗斯合作项目:2013年6月21日
2.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将在上述会议结束后向我厅正式行文通知双方共同确认的项目清单,未入选项目恕不另行通知。
3. 项目执行及费用报销方式参见相关管理规定(见附件3)。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董茗
电话: 020-83163865
电子邮件:liss@most.cn,liuyuhui@most.cn
附件:1. 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申请表(中俄文)
2. 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信息表(中俄文)
3.《关于执行与独联体、东欧国家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的若干管理规定》国科外字[2007]160号
201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