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公告〔2020〕49号
根据《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深圳赛诺菲巴斯德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实验动物许可申请事项进行了评审。按照书面审查意见并经研究,现将有关行政许可决定事项公告如下。
准予以下实验动物使用许可(变更)
单 位 名 称:深圳赛诺菲巴斯德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Fabrice Alain Robert GEOFFROY。
设 施 地 址:深圳市坪山新区锦绣东路25号赛诺菲巴斯德生命科学园区。
适 用 范 围:屏障环境(小鼠、豚鼠,动物房576㎡)。
许 可 证 号:SYXK(粤)2017-0121。
有 效 期:2020年12月24日至2022年4月18日。
变 更 情 形:法定代表人变更。
法定代表人变更前:PANG HAU YUN。
法定代表人变更后:Fabrice Alain Robert GEOFFROY。
对以上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事项准予行政许可,并向相关单位送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及颁发相应的行政许可证,适时对相关单位所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请准予许可的相关单位按规定认真做好实验动物管理和公共卫生安全工作,届时对我厅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予以配合。
特此公告。
省科技厅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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