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征集2013年度中-比(瓦隆-布鲁塞尔)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13-02-18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技部与比利时瓦隆-布鲁塞尔大区政府签订的科技合作协定,为推动双方在共同感兴趣的优先领域开展“产学研”创新合作,现联合启动中-比(瓦隆-布鲁塞尔)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的征集工作。

  一、申报说明

  1、中-比(瓦隆-布鲁塞尔)双方旨在通过共同资助高水平的联合科研项目,推动在优先领域的科研合作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2、鼓励双方大学、科研院所和企业积极参与合作,可优先考虑“产学研”相结合的项目。

  3、根据双方协商,本次合作项目征集的优先领域为:

  • 农业和食品安全;

  • 生物医药;

  4、双方申报单位需已有一定合作基础,应于2年内执行完毕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5、双方计划共同资助5个左右联合研究项目。请各有关单位酌情申报。

  6、我省最终推荐不多于2个项目申请。

  二、申报方法

  1、中国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和比利时瓦隆-布鲁塞尔国际关系总署(WBI)分别发布征集通知,项目双方合作单位须分别向中国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比利时瓦隆-布鲁塞尔国际关系总署提交申请材料。双方提交的项目英文(或法文)名称、中外合作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必须一致。单方申报的项目无效。

  2、中方申报采取离线方式。

  请填写“项目建议书信息表”(见附件1),其中“项目名称”一栏需用中文和英文(或法文)填写。其他栏用中文填写。

  请填写“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建议书.pdf”文件(见附件2),用Adobe Acrobat Reader 8.0及以上版本打开,按照建议书的格式及字数要求直接填写,请勿更改原始文件的格式或另行制作文件填写。

  填写完毕后,打印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的同时,请将电子版材料和附件中的“项目建议书信息表”发送至hzs_ozc@most.cn,邮件主题格式为“中比政府间-项目单位-项目名称”。未递交电子版材料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3、比方(瓦隆-布鲁塞尔)采取网上申报(www.wbi.be)。

  三、申报时间

  1、从即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4月3日。
 
  (我厅需对项目进行审核后报科技部,请务必按时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2、中-比(瓦隆-布鲁塞尔)双方将分别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将根据2013年度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计划评审的有关程序进行项目评审。比利时瓦隆-布鲁塞尔国际关系总署将根据其有关程序进行项目评审。

  3、评审结束后,双方将根据评审结果共同协商和确定中-比(瓦隆-布鲁塞尔)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执行通知将于2013年底之前发至我厅,未入选项目恕不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董茗
  电话: 020-83163865
  电子邮件:hzs_ozc@most.cn

  附件:1、项目建议书信息表
     2、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建议书.pdf

2013年2月17日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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