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3年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13-03-14     点击量:

粤科函办字〔2013〕247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监督检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过程管理和项目执行情况监督,规范财政科技经费管理和提高财政经费使用效益,省科技厅将组织开展2013年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方式

  从3月下旬开始,分地域和批次开展,年底结束。采取抽查的方式,抽取2011年立项的部分省科技计划项目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及立项金额100万以上的项目。被抽查的项目承担单位请按要求做好自查工作,检查组将在项目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现场检查。抽查的项目和现场检查的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和程序

  检查内容:检查组将重点对项目完成情况、财政科技经费使用以及绩效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

  检查程序:项目自查情况汇报(约10分钟);查阅项目资料、实地察看和专家质询(约20分钟)。

  三、有关要求

  (一)各项目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监督检查工作,做好项目自查。被抽查的项目要安排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承担人员、财务人员配合现场检查,承担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技术攻关的项目,还要通知各联合申报单位的主要技术人员参加。项目负责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须向检查组提出书面报告,并安排项目主要承担人员进行项目汇报。

  (二)各项目承担单位在现场检查时提供如下材料:

  1、《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督检查自查报告》(见附件1)和《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督检查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
  2、项目申报书、合同书的原件以及复印件,联合申报的项目还要提供承担单位与参与单位之间的合作协议书;
  3、项目年度执行报告、项目验收报告(已验收项目);
  4、项目经费的到达证明、配套资金证明、支出明细账以及有关财务凭证;
  5、上缴税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有关科技成果证书和知识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发表的与项目实施有关的主要论文原件及复印件;
  8、相关的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办法或制度。以上材料各一式5份,装订成册,备检查组查阅。

  (三)项目监督检查情况将作为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的重要依据,存在严重问题的项目将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项目将列入省科技计划诚信管理黑名单。

  (四)相关附件可在广东省科技厅网站(www.gdstc.gov.cn)或广东省技术经济研究发展中心网站(www.gdte.cn)下载。

  联系人及电话:燕 卿 020-87684733 13794443598
  廖金水 020-83163848 13922107188

  附件: 1.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督检查自查报告
      2.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督检查信息统计表

省科技厅
201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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