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相关高校、科研机构、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科学仪器设备开发和应用,支撑科技创新,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科技部、财政部启动了2013年度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以下简称“仪器专项”)项目组织工作,请各单位积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结合实际情况通知如下:
一、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学习《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管理办法(试行)》(财教〔2012〕352号)与《关于开展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2013年度项目组织工作的函》文件精神(可在科技部网站下载:http://most.cn/tztg/201303/t20130314_100162.htm,http://www.most.gov.cn/tztg/201109/t20110929_90085.htm),深刻把握仪器专项定位与支持方向,强化企业在仪器专项中的主体地位。
二、请项目申报单位填写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实施方案,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后于2013年4月1日前一式七份报送省科技厅科研条件与财务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jiangyi@gdstc.gov.cn。
我省将按照科技部、财政部的文件精神,遴选出创新能力强且具有良好的前期产业化基础、产品与目标科学仪器设备相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项目,向科技部、财政部推荐,请各单位积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三、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科研条件与财务处
蒋 毅 020-83163642 jiangyi@gdstc.gov.cn
地 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省科技信息大楼1409科研条件与财务处
邮政编码:510033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