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转发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04年度国家有关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03-11-04     点击量:
粤科计字〔2003〕235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国家科技部近日发出“关于组织申报2004年度国家有关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计字[2003]329号),围绕“十五”国家科技计划体系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组织2004年度国家有关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有关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类申报计划所需资料和报表格式统一到国家科技部主页“项目申报”栏目下载,网址是www.most.gov.cn。  2.统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或变换名称多头申报(即同时申报不同计划),否则不予立项。  3.申报书需签字盖章,申报要按照顺序(先申报表后辅助材料)装订成册。  4.各市科技局和省直主管部门将各类计划申报材料汇总后统一报送“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同时提交本市或本系统申报项目清单1份。  5.书面申报材料份数比国家各类计划要求份数多1份供省科技厅备案,同时提交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重点新产品计划材料要求一式8份,并将电子文档发送1份至省科技评估中心电子邮箱(gdkp@sti.gd.cn)。  6.各市科技局和主管部门送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03年12月15日,重点新产品计划申报材料的报送截止日期为2003年11月30日。  7.每个重点新产品申请项目需交纳评审费300元,由市科技局或主管部门统一收取后随申报材料一起上交,未交费项目不受理评审。  8.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国家级星火计划:    农村处:范明霞,(020)83545100-3903  (重点)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科技兴贸行动计划:    高新处 :李荣华,(020)83545100-3875  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    成果处:斯 恒,(020)83545100-3928    吴克真 (020)83545100-3921  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    成果处:叶毓峰,(020)83545100-3923     吴克真,(020)83545100-3921    评估中心:王亚萍、胡羚,(020)83557388  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引导项目、“西部开发科技行动”重大项目:    计划处:陈楚祥,(020)83545100-3838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04年度国家有关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二○○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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