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整合全省“村村通”信息资源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03-12-02     点击量:

广村实办字[2003]001号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县(市、区)科技局:

  省科技厅于2003年11月6日发出了《关于尽快开展广东农村科技信息“村村通”工程项目试点工作及落实配套经费的通知》(粤科成字[2003]249号),要求第一批试点单位所在地各级科技局做好“村村通”项目在当地推广的组织协调工作,各承担单位做好具体实施工作。国家科技部也于2003年9月29日发出了《关于农村科技信息“村村通”工程推广实施的通知》(国科市字[2003]74号),提出了进一步实施推广“村村通”工程的意见。以上文件充分反映了国家科技部、省科技厅对“村村通”重点项目的高度重视。

  “村村通”省一级网络平台(http://www.gdcct.gov.cn)现已开通,为了丰富该网站的信息资源,使“村村通”成为全国著名品牌,起到为我省农民提供科技信息服务的作用,希望各有关试点单位按照广东农村科技信息“村村通”工程项目实施办公室所提出的要求,尽快提供以下信息:

  一、各市县项目实施单位,请使用省平台提供给你们当地的“村村通”后台帐号、密码,向省平台提供各地的“供求信息”、“特色产品”、“一镇一品”(也可“一镇多品”)信息,各地帐号、密码随通知寄发;或填写表单,通过电子邮箱传到省平台admin@gdcct.gov.cn(见附件1、2、3),由省中心代发。

  二、未上报“村村通”领导小组名单的有关单位,请尽快将领导小组名单于2003年12月5日前上报至省科技厅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另抄送一份至广东农村科技信息“村村通”工程项目实施办公室备案。

  三、各试点单位请于2003年12月5日前向“村村通”工程项目实施办公室上报当地试点地区的市、县、镇(村)的服务机构名单。

  四、各试点单位和服务机构请启用“村村通”电子信箱,今后“村村通”工程项目实施办公室将通过“村村通”信箱传递内部信息。

  五、各试点单位和服务机构请提供当地的农产品流通大户名单,我们将进一步建立流通大户数据库,以方便买卖双方的自行交易(见附件4)。

  六、各试点单位请依托本地电视、电台、报纸等媒体,于2003年12月-2004年1月对“村村通”项目进行重点宣传,并将本地已宣传的内容汇总,及时上报“村村通”工程项目实施办公室。

  为确保“村村通”工程各项工作顺利实施,请各牵头单位和试点单位尽快按以上要求落实到位。届时“村村通”工程项目实施办公室将统一对此次工作进行检查。对没有积极开展以上工作的单位,将根据情况给予通报批评,经通报批评后仍无改进的单位将予以取消试点资格。

  联系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科技厅大楼1004室
  邮编:510033
  联系人:林春芬 沈杨
  联系电话:020-83549269-227 224
  联系邮件:shenyang@96327.net

     附件1:供求信息
  附件2:特色产品
  附件3:一镇一品(多品)
  附件4:农产品流通大户


 

广东农村科技信息"村村通"工程项目实施办公室
二OO三年十一月十七日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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