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组织参加第十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先进技术展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13-08-15     点击量:

粤科函管字〔2013〕1048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有关单位:

  在中国——东盟建立战略伙伴关系10周年、博览会成功举办10周年之际,第十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定于2013年9月3~6日在广西•南宁国际会展中心举办。本届博览会以“区域合作发展一新机遇、新动力、新阶段”为主题,设置商品贸易、投资合作、先进技术、服务贸易和“魅力之城”五大专题,同期举办一系列高规格的论坛、会议活动,推动中国与东盟在各领域的合作。

  为加强广东与东盟各国的科技合作与交流,促进先进技术和适用产品的交流交易,省科技厅将继续组织广东科技代表团参加本届博览会先进技术专题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名称

  第十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先进技术展(Exhibition on Advanced Technologies of the 10th China-ASEAN Expo)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9月3~6日
  地点:广西南宁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三、展示内容

  结合东盟国家的市场需求和我省科技产业发展实际情况,重点展示我省在绿色经济、节能环保、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民生科技、光机电及电子信息等重点技术领域的先进适用技术项目与成果。

  参展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项目技术成熟适用,在中国及其他东盟国家有较好的推广应用前景。

  四、展示形式及要求

  参展项目以展板形式参展(最好附实物样品),每个参展项目要求提供中英文文字介绍及图片,项目介绍文字300字以内,配2~3张图片说明,图片精度300dpi以上,合理安排空地布置实物。

  请各参展单位于8月20日前报送参展项目,并于8月23日前报送参展人员名单。

  五、参展费用

  (一) 展区实行统一设计布展,免收展位费用;
  (二) 展会主办方对符合参展要求的大型展品所需运输费实行补贴;
  (三) 各参展单位人员交通、食宿等差旅费用自理。

  六、联系方式  

  (一) 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联系人:黄莎莎、尹玉萍
  电 话:020-83163254、83540363
  传 真:020-83563417
  E-mail:stechb@vip.163.com

  (二) 省科技厅科技服务与管理处

  联系人:陈丽英
  电 话:020-83163928

  附件:1.第十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先进技术展参展项目登记表
     2.第十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先进技术展参展人员登记表
     3.东盟国家技术需求表

省科技厅
2013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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