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五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13-08-28     点击量:

粤科函管字〔2013〕1121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有关单位:

  第十五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简称“高交会”)定于2013年11月16~21日在深圳会展中心举行。本届高交会以“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提高经济增长质量”为主题,由高新技术成果交易、高新技术专业产品展、中国高新技术论坛、高端服务专题活动、人才与智力交流会等5大部分组成。

  经省政府批准,省外经贸厅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厅、知识产权局和科学院等部门联合组成广东展团参加本届“高交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11月16~21日

  地点:深圳会展中心9号馆

  二、展示的主要内容

  为充分展示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水平和成就,围绕广东省“十二五”规划的重点发展方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与发展,重点组织电子信息、新能源与节能环保、高端制造业、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具有自主创新特性、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以及近年来国家和省科技重大专项、获得政府资助的高新技术产品、机电产品技术改造和研发项目等;并将筛选出科技含量高、有代表性、现场展示力强的亮点项目进入中心展区。

  三、参展规模与形式

  广东展团展馆设于会展中心的9号馆,面积800平方米。为突出广东参展特色和水平,展区整体采用特装布展,以实物展示为主,展品内容要突出重点,体现亮点。

  四、报名事项

  (一) 请各申请参展单位按项目如实填报《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参展项目登记表》(见附件,也可在“高交会”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chtf.com);参展所需展位数,请作书面申请。

  (二) 请各申请参展单位于9月10日前将《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参展项目登记表》电子版报送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广东展团将对项目进行严格筛选,确定参展单位和参展项目,并将及时通知申请参展单位,做好参展的准备工作。

  五、联系方式

  (一) 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黄莎莎,020-83163254 尹玉萍,020-83540363
  传 真:020-83563417  E-mail:stechb@vip.163.com

  (二) 省科技厅科技服务与管理处

  陈丽英,020-83163928

  附件: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参展项目登记表

省科技厅
201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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