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关于受理新增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依托单位注册申报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19-10-25     点击量:

粤基金字〔2019〕24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区域联合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启动新增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依托单位注册申报受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9年10月26日至2019年11月4日。

  二、申报单位条件

  1、广东省内申报单位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务范围中具有科学研究的相关内容;

  (3)具有从事基础研究活动的科学技术人员;

  (4)具有开展基础研究所需的条件;

  (5)具有从事基础研究活动的前期基础;

  (6)具有专门的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机构和制度;

  (7)具有专门的财务机构和制度;

  (8)具有必要的资产管理机构和制度。

  广东省内申报单位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高等院校;

  (2)科研院所、经省科技厅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有效期内);

  (3)省级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具有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或具有国家级工程中心,或具有博士后工作站);

  (4)经认定的二甲以上(含二甲)医院。

  2、港澳地区单位须是内地与港澳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高校(详见附件1)。

  三、注意事项

  1、已经是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依托单位的无需重新申报。

  2、申报单位应当向省基金委提供完整、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的信息和材料。申报材料提交后,不予补充和修改。

  3、广东省内申报单位的注册申报流程详见附件2。

  4、港澳地区单位注册申报请直接咨询省基金委另行办理。

  5、申报单位存在疑问和业务咨询的需求,请联系基金委工作人员。

  咨询电话:020-83163299(刘老师)

       020-83163280(周老师)

  附件1: 内地与港澳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高校名单

  附件2:注册申报操作指引

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

2019年10月25日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关于报送2019年度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省自然科学基金类)立项项目申报书及合同书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取消广州市花都区旺通五金电器厂等65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资格的通知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
亿鸽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