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下达2007年省部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07-11-22     点击量:

粤财教[2007]219号

市财政局、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

  省部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项目是广东省和教育部科技计划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实现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重要途径。经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协调领导小组批准,现由省财政下达你市(单位)2007年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专项资金 万元(具体项目详见附表),列2007年度“科学支出—技术研究与开发—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一般预算支出功能科目(科目编码:2060403)。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广东省产学研省部合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使用范围和有关规定用好财政资金,认真抓紧项目的组织实施。

  二、省部产学研结合项目的承担单位是由大学、研究院所和企业等多单位组成,各承担单位对项目实施负有同等重要的责任,按照广东省财政专项资金的有关管理规定,项目经费必须首先下达到在粤注册的承担单位(以下称为“项目责任方”),再由项目责任方按合同要求用于项目合作,专款专用。属省属单位和中央在穗单位的,项目资金由省科技厅统一拨付到项目责任方;属地级以上市的,由省财政下达。请项目责任方在收到立项通知后,按照广东省科技厅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的通知与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项目合同书,书面合同书由项目责任方的主管部门收集后统一送交广东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项目责任方在收到划拨经费后,应协调各承担单位之间签定合作协议,并负责对经费进行分配,明确权责关系。

  三、各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按照合同书的进度要求,按期完成科研任务。项目完成后,依照有关规定申请结题验收。

  附件:2007年省部产学研合作项目清单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七年十一月六日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关于申报200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项目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下达2007年度第三批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计划项目的通知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