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开展2007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07-12-27     点击量:

        粤科奖字〔2007〕30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广州军区联勤部:

  为表彰奖励在建设创新型广东做出重大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经省政府批准,自2007年起开展广东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励工作,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评审暂行办法》,现将2007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以下简称“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授予在广东省从事自主创新工作,为建设创新型广东做出重大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

  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的候选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越建树的;或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

  (二)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并仍活跃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从事科技创新工作。

  二、推荐办法

  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候选人由推荐单位推荐。请各推荐单位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在限额范围内推荐。每一推荐单位原则上推荐1-2名候选人。各推荐单位在推荐候选人时应当征得候选人同意(候选人须签名),避免同一候选人由两个单位同时推荐。

  三、申报要求

  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实行网上申报,推荐书主件在申报系统中填写,附件需以JPG格式图片格式或PDF文件直接从网上提交。各推荐部门直接登录省科技厅“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站(http://pro.gdstc.gov.cn/)登录填写。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一)候选人如果曾经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申报过科技项目的,则使用原帐号和密码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填写《2007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推荐书》,如果没有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申报过项目,需由候选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员创建帐号和密码。

  (二)候选人通过网络填写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同时打印书面申报书(含主件和附件)一式2份送交上级科技主管部门,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

  (三)各推荐单位需完成网上推荐和书面推荐工作。网上推荐需对申报材料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网上提交;书面推荐需对书面材料审核盖章后报送。

  请各推荐单位于2008年1月4日前将推荐材料报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

  联系人:王雅文、胡羚
  电话:020-83163328、83163329、83163923
  技术支持联系人:蔡桂兰
  电话:020-83163338


省科技奖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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