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驻外使领馆科技处(组)协助联系合作项目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08-03-04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十一五”国际科技合作实施纲要》的要求,充分利用全球科技资源为我省社会经济建设服务,进一步提高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成功率,自2008年起,科技部在保留原有的“自外而内”的项目合作需求推荐方式外,将实行“自内而外”的项目合作需求报送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1、请各有关单位认真、择优推荐通过国际科技合作对当地经济、科技进步能产生重大推动作用的项目,提出拟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国别、领域和目标,如果已有国外合作意向单位也可一并提出。我厅在合作需求的基础上汇总审核,报送科技部国际合作司,通过我国驻外使领馆科技处(组)协助寻找、联系国外合作伙伴,并反馈结果,促使国内外合作单位建立顺畅的联络渠道。 2、2008年推荐项目的截止日期是3月28日。请项目承担单位填写《驻外使领馆科技处(组)协助联系合作项目表》(见附表)文字版、Word格式电子版各1份,加盖公章后报送我厅。 3、我厅委托广东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具体承办此项工作,各有关单位推荐的项目统一报送至广东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汇总。 联系方式:广东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袁 艳 电话:020-83163240 传真:020-83563523 电子邮件:gdkjhz@163.com 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广东国际科技中心 邮编:510033 附件:驻外使领馆科技处(组)协助联系合作项目表 二〇〇八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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