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产学研办函〔2008〕10号
关于组织省部产学研项目验收的通知
各有关市科技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广东省部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及时掌握项目的进度和实施效果,总结产学研合作的经验和做法,根据《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省部产学研办近期将对实施期满的项目组织专家验收,请各有关科技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合作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指引》(附件1)(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组织辖区内的项目承担单位做好相关验收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项目合同实施期限在2008年9月份前到期的项目均在本次验收范围。
二、验收要求
请各有关科技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按照工作指引要求认真组织本次验收项目(附件2)的承担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并上报验收材料。科技主管部门应对上报的验收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对验收材料齐全的项目,省部产学研办将根据具体情况组织专家或委托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现场验收。对未按期完成合同任务的项目,承担单位须出具书面报告,阐明原因及明确的工作计划,我办将视具体情况给出处理意见。
三、材料上报时间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将项目验收材料交所属科技主管部门,由各有关科技主管部门汇总后一式3份(电子文档一式1份)在9月1日前统一报送省部产学研办。
四、组织验收时间
省部产学研办将在9-10月期间对项目进行验收,具体验收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超贤
电 话:020-83163382
E-mail:yechx@gdstc.gov.cn
附件:⒈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合作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指引
⒉验收项目清单
二○○八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