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19-06-26     点击量:

粤科区便函〔2019〕202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

  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定于2019年11月13~17日在深圳举办。本届高交会以“共建活力湾区,携手开放创新”为主题,将举办超过10万平方米的展览展示、会议论坛、交易洽谈及分会场、海外分会等活动,持续打造科技成果交流交易平台,推动新时代科技创新工作高质量发展。

  根据省政府批示精神,由省科技厅牵头,会同省委军民融合办、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和科学院等单位联合组成广东团参加本届高交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东展区规模

  广东展区设于深圳会展中心9号馆,面积约为800平方米。

  二、项目遴选范围

  为使广东团参展项目能较好地反映我省积极应对当前形势,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自主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取得的成效,广东团将重点征集以下展示内容:

  (一) 遴选一批高科技前沿领域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重点展示我省高端制造、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生命科学、绿色低碳、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等领域的最新科研成果和先进技术;

  (二) 聚焦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展示一批规模大、带动性强的高新技术领军企业和产品;

  (三) 优先考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携带实物展品的展商。

  三、组展要求

  (一)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紧密结合大会主题,精心组织参展项目,重点展现我省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主体的创新成果。

  (二) 为提升广东团现场展示和互动效果,要求项目以展板、实物模型、场景应用、互动演示等展示形式为主,增强展区互动体验。

  (三) 鼓励各地市借助高交会平台,积极开展信息发布、技术对接、路演推介等特色活动,广东团将为此类活动提供协调服务。各地市可视情况提交5~10分钟地市宣传片,汇入广东团LED屏轮播。

  (四) 为提高参展实效,除现场展示洽谈外,广东团将精选部分展示项目进入科技成果展示中心长期展示,并提供后续成果转化对接等增值服务。

  四、参展费用

  广东团统一负责展位设计布展,由省科技合作研究促进中心具体承办。参展单位免收场地费和布展费,交通住宿等差旅费用自理。

  五、报名事项

  (一) 请申请参展单位于8月15日前,结合项目情况填写《第二十一届高交会参展项目登记表》(附件1),并将表格电子版和项目相关图片3~4张(产品、应用场景、获奖证书等高精度图片,每张图片要求1M以上)报送到省科技合作研究促进中心邮箱。广东团将对项目进行筛选,确定参展单位和项目。

  (二) 为方便开展工作,请各地市、各相关单位于7月5日前将负责本届高交会工作的联系人名单电子版(附件2)报送省科技合作研究促进中心邮箱。

  六、联系方式

  (一) 省科技合作研究促进中心

  联系人:黄昉、黄莎莎

  电 话:020-83564219、83163254

  邮 箱:stechb@vip.163.com

  (二) 省科技厅成果与区域处

  联系人:周彧

  电 话:020-83163920

  附件:1.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项目登记表

     2.第二十一届高交会广东团筹备工作联络表

                                   省科技厅

                                2019年6月25日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关于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2019年度“防灾减灾与应急救援”和“现代工程技术”重点专项申报指南社会反馈意见吸收采纳情况的

下一篇: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社发领域)的通知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
亿鸽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