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函成字〔2008〕877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要求,我厅“省重大科技成果登记核准”、“广东省科学技术成果鉴定”两事项须纳入省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进行在线监察。除已经国家有关部门定密的科技项目外,从2008年11月1日起,“省重大科技成果登记核准”、“广东省科学技术成果鉴定”事项要求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pro.gdstc.gov.cn)办理。
两事项的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基本不变。各单位可根据《省重大科技成果登记业务申报操作手册》和《科技成果鉴定业务申报操作手册》的操作说明进行申报。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厅反映。
联系电话:020-83163923、83163926
电邮:chenggc@gdstc.gov.cn
技术支持电话:020-83163338
附件:⒈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省重大科技成果登记业务申报操作手册
⒉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科技成果鉴定业务申报操作手册
二○○八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