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函高字〔2014〕1353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健康快速发展,进一步完善孵化育成体系,营造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根据《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国科发高〔2010〕680号)、《关于开展“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业孵化链条建设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3〕230号)、《关于大力发展前孵化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指导意见》(粤科函高字〔2013〕910号)等文件精神,拟遴选一批前孵化器建设、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科技企业加速器建设和科技创业孵化1链条建设试点单位开展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申报单位请对照附件条件,按其申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二、对专业孵化器、新型孵化器和以投资在孵企业为主要盈利模式的孵化器,条件适当放宽。
三、文字材料一式3份,电子光盘1份。
四、请于2014年11月15日前,由地市科技局或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将所有材料以及汇总表,报送至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及电话:
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何慧芳,020-83163263
省科技厅高新处:黄攀,020-83163635
电子邮箱:chloe_he@126.com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909室
附件:
1.前孵化器试点单位申报要求
2.国家级孵化器培育单位申报要求
3.科技企业加速器试点单位申报要求
4.科技创业孵化链条建设试点单位申报要求
省科技厅
2014年10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