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2018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和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第二轮答辩评审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18-05-07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8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和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第二轮答辩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与地点

  评审时间:2018年5月11日。

  评审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9号广东大厦(各项目具体评审时间与地点详见附件)。

  二、评审内容及流程

  本轮评审采取会议答辩评审方式,评审内容包括2018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和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具体答辩流程如下。

  1.项目负责人用多媒体演示(PPT)陈述(不超过10分钟),内容主要包括:立项依据(创新性与应用前景)、研究内容方案、研究条件基础和预期目标(研究团队项目还需介绍“团队合作基础”);

  2.专家质询及答辩(每项不超过10分钟)。

  三、注意事项

  (一)材料报送要求。

  1.纸质材料报送要求。请项目答辩人于答辩当天将申报书及相关材料自行带至答辩会场(生命科学2组和医学组每项材料需一式10份,其他项目组每项材料需一式8份,复印件),具体材料包括:申报书(需签章齐全)、申报人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学位证、职称证书、代表性论文(包括发表刊物首页、目录和正文首页)、申报人主持省级及以上项目合同书、申报人获取专利授权证书、申报人获取省级及以上科技奖项证书、申报人研究成果产业推广效益证明等。论文、合同及其他成果证明材料每项不超过3篇/个。

  2.PPT报送要求。为保障答辩期间PPT演示质量,会务组将提前到会场测试,请各申报单位统一于5月9日(周三)16:00前将答辩PPT电子版报送省基金办(联系人:林振亮,电子邮箱: 183441951@qq.com),邮件名称格式应为“申报单位+申报人”。

  为保障答辩有序进行,逾期未报送材料的申报人视为放弃答辩;PPT报送后不予更换,不予在答辩会场替换或修改。

  (二)其他事项。

  1.项目负责人须在规定答辩时间前30分钟到达会场。项目负责人本人不能参加答辩的,须于5月9日(周三)12:00前向省基金办提交书面说明(需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并由项目第一参加人或第一核心成员参加答辩。

  2.答辩人到场后须在指定区域等候,不喧哗和随意走动。每个项目组入场答辩人员不超过3人,非答辩人员不得入场,且不能旁听其他项目。入场前需向工作人员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军官证),逾时未到场视为放弃答辩。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
  省基金办 邱 莹 020-83163332(会务安排)
       段依竺 020-83163335(会务安排)
       林振亮 020-83163885(PPT受理)
  广东大厦联系电话:020-31398295,020-86307687

  附件:2018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类和重大基础研究培育类项目第二轮答辩评审清单

 

省科技厅
2018年5月7日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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