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征集2010年省级科技计划指南建议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09-09-23     点击量:

粤科函规划字〔2009〕1133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自主创新支撑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2010年省级科技计划将继续以“节能减排与可再生能源”等重大专项和重点专项为主要实施内容,进一步推进产学研合作,加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不断推进“创新型广东”建设。为科学组织2010年度科技计划,我厅除开展专题调研及产业技术路线图研究外,现决定面向全省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征集2010年度科技计划指南建议,有关要求和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科技计划指南建议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全省科技大会有关精神,以提高全省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我省支柱产业竞争能力、加快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促进全省产业双转移为目标。要通过科技计划的组织实施,增强我省应对金融危机能力,带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全省民生科技进步,推动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

  二、要求

  ㈠ 指南建议要结合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发布的各项发展规划。要积极落实《省“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广东自主创新规划纲要》、《建设创新型广东行动纲要》的有关目标和部署。

  ㈡ 指南建议要结合广东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要贯彻落实省政府“三促进一保持”要求,促进产业技术升级应对金融危机,推动广东现代产业体系建立,以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促进全省产业“双转移”战略落实。要关注民生热点问题,提高防灾减灾和重大疾病防治水平等,保障社会稳定发展。

  ㈢ 指南建议要突出重点。指南建议要结合当前实施的十大创新工程,紧密服务于广东支柱产业和新兴潜力产业的发展,实行有限目标、集中投入,所建议项目内容应对某产业或某技术领域具有重要意义。

  ㈣ 各市企事业单位提出的指南建议要结合本地区特点。珠三角地区应着重于提升自主创新水平,提升产业竞争力,东西北地区应结合本地区特色产业和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的需求,有针对性的提出需要解决的科技问题。

  三、指南建议的范围和时间要求

  ㈠ 范围:为突出重点,集中有限资源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形成战略产品和重大成果,请各单位在指引范围内提出有关建议。具体指引范围见附件⒈。

  ㈡ 各部门、各单位请于10月15日前将有关指南建议电子文档(格式见附件⒉)发送省科技厅电子邮箱中,不需报送书面材料。

  电子邮箱:zhinan@gdstc.gov.cn

  附件:⒈2010年科技计划指南建议范围
     ⒉科技指南建议征集表


二○○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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