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开展全省产学研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09-11-06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各有关企业:

  2005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教育部、科技部、中国科学院的大力支持下,我省产学研结合工作顺利开展,吸引和聚集了国内优势创新资源为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提高了我省企业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为了全面掌握全省产学研合作情况,为下一步省部、省院产学研合作以及我省自主创新工作提供决策依据,我厅将开展一次全面的产学研统计调查。

  一、统计调查组织方式

  本次调查属于一次性调查,全面调查2005~2009年企业产学研活动情况。本次调查由省科技厅统一领导与组织,具体由产学研结合处负责,并按地域所属原则,由各地市科技局组织本市辖属的企业填报产学研活动情况。

  二、统计调查范围

  ㈠ 承担省、市各级产学研项目的企业;

  ㈡ 产学研示范基地;

  ㈢ 参加产学研战略联盟的企业;

  ㈣ 高新技术企业;

  ㈤ 科技特派员派驻企业;

  ㈥ 开展产学研合作的其它企业。

  三、统计调查的内容

  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2005~2009年企业科技经济概况,2005~2009年产学研合作项目。

  四、统计调查的报告期

  此次调查报告期为2005年1月至2009年12月。2009年数据按1~12月数据核算。

  五、报送方法

  本报表统一采用网上填报,由基层填报单位登录www.sts.gd.cn网上填报。

  六、工作进度

  ㈠ 任务布置(2009年11月);

  ㈡ 基层填报(2009年12月);

  ㈢ 数据审核(2010年1月上旬);

  ㈣ 数据汇总(2010年1月中旬)。

  七、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产学研结合处,叶超贤,020-83163382

  省科技统计分析中心,吕亮雯,020-83163426

  传  真:020-83543738-812

  请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加强对产学研统计调查工作的领导和支持,按照统计调查的具体要求,统筹安排,精心组织,保证统计调查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九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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