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函政字〔2010〕1475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顺德区经济促进局、省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的管理办法(试行)》(粤科高字〔2008〕45号)的有关规定,我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10年广东省自主创新产品复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广东省自主创新产品复核调查表的填写与审查工作。复核不合格的产品,将被取消自主创新产品资格,并从《广东省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中删除。
二、本次自主创新产品复核范围为2009年已认定的广东省自主创新产品,包括《2009年广东省第一批自主创新产品名单》(见附件1)和《2009年广东省第二批自主创新产品名单》(见附件2)中所列产品。
三、请各自主创新产品拥有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广东省自主创新产品复核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见附件3),同一单位拥有多个自主创新产品的,应分别填写每个产品的《调查表》。请各单位于2010年11月19日前将《调查表》(A4纸打印)与附件材料一起装订(一式2份),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调查表》电子版一起报送所在地级以上市科技主管部门(省直、中央驻粤单位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四、请各主管部门督促相关单位填报《调查表》,并对收到的相关产品《调查表》进行初步审查,于2010年11月23日前将《调查表》纸质版汇总报送至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调查表》电子版请汇总发送到指定邮箱。
五、联系方式与受理地址
⒈联系人及电话
翁锦玉020-87683613 陈 晓020-83163915
⒉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地址
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1楼广东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邮编510033)
电话:020-83163930、83163931、83163932
⒊E-mail: stscpfh@163.com
⒋传真:020-87680623
附件:⒈2009年广东省第一批自主创新产品名单
⒉2009年广东省第二批自主创新产品名单
⒊广东省自主创新产品复核调查表
二○一○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