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国科发[2010]227号文件《关于推荐“十一五”国家科技计划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名单的通知》条件和要求,经综合各有关单位推荐上报情况和省科技厅各业务处室推荐意见,决定推荐如下单位和个人为“十一五”国家科技计划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名单(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推荐名单有异议,可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发展规划处、省监察厅驻科技厅监察室提出。异议须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省科技厅发展规划处 陈楚祥
省监察厅驻科技厅监察室 廖金水
电话:020-83163838,83163848
传真:020-83548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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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