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再次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7年度申报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17-02-17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现再次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7年度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7〕16号),请申报人、申报单位按以下时间、要求提交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一、请申报单位于2017年3月5日24:00前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相关申报材料;3月6日9:00-17:00我厅交流合作处对所有系统内已完成申报提交的项目进行审核并推荐;3月6日17:00后至3月8日申报状态为“推荐部门已审核、提交专业机构”的申报项目,请申报单位按科技部通知要求寄送书面材料至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
  
  二、每个国别的政府间国际合作重点专项都有不同的推荐及拟支持项目数要求,请每个独立法人单位每个国别申报1项;各高校二级学院每个国别申报1项;超出限量的申报都不予以推荐。

  联系人:董茗
  
  联系电话:83163865

  附件:1、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7年度申报指南的通知
  
     2、“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7年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第二轮评审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组织参加2017年中国(广东)—美国投资合作交流会行业对接专场活动的通知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经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经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