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开展第一批广东省创新型企业复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11-07-14     点击量:

粤科函政字〔2011〕1066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各有关创新型企业:

  2008年以来,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国资委、知识产权局和总工会(以下简称六部门)联合开展了3批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评价工作,共认定123家创新型企业,有效期为3年。其中,2008年认定的第一批创新型企业(共29家)有效期已满。为动态把握我省创新型企业发展状况,加强创新型企业建设,经研究,现决定对第一批到期的创新型企业开展复审工作(参加复审企业如在近3年有更名等变更情况,在申请复审的同时一并申请创新型企业变更),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范围
  本次复审的范围是已认定的广东省第一批创新型企业(共29家,名单见附件4)。请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等有关主管部门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二、复审指标
  本次复审依据广东省创新型企业复审指标体系(见附件1)进行,主要指标包括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千名研发人员拥有授权发明专利数、新产品(工艺、服务)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全员劳动生产率等定量指标以及创新组织与管理等定性指标。

  三、复审工作程序
  ㈠ 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国资委、知识产权局和总工会6部门成立复审联合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复审工作。

  ㈡ 主要步骤。
  ⒈企业自评估。参加本次复审的创新型企业自行下载填写通知附件2《广东省创新型企业复审申报书》,并附各项书面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按规定时间报送省科技厅。
  ⒉综合评审。联合工作组组织评审专家,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和分类处理的方法,根据创新型企业复审指标对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审。
  ⒊6部门共同审议确定第一批“广东省创新型企业”复审通过名单。
  ⒋6部门联合发布第一批“广东省创新型企业”复审通过名单。

  四、企业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㈠ 材料。纸质版《广东省创新型企业复审申报书》及证明附件应成套装订成册,采用白色软胶装,一式6份。《广东省创新型企业复审申报书》可登陆省科技厅网站(www.gdstc.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㈡ 时间。各企业应提前将纸质及电子版(刻录光盘或电子邮件)申报材料提交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等有关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于2011年8月5日前汇总报送至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过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与受理地址
  ㈠ 联系人及电话。
  省生产力促进中心交流合作部
  陈京东,020-87683136、13602477943
  聂晨曦,020- 87683136、15813323116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陈晓,020-83163915

  ㈡ 受理地址。
  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1楼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邮编510033)
  电  话:020-83163930、83163931、83163932
  E-mail:gdcxxqy@foxmail.com
  附 件:⒈广东省创新型企业复审指标体系及说明
      ⒉广东省创新型企业复审申报书
      ⒊创新型企业变更申报表
      ⒋广东省第一批创新型企业名单


                            二○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主题词:科技  创新型企业△  复审  通知
抄 送: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国资委、知识产权局、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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