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做好“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资源、环境、海洋、公共安全、城镇化与城市发展等五个领域科技项目入库答辩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11-07-26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关于“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资源、环境、海洋、公共安全、城镇化与城市发展等五个领域科技项目入库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和《视频答辩项目答辩时间和地点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答辩时间定于2011年7月29日-8月6日(具体时间顺序请见附件)。

  请视频答辩人员按照答辩时间安排提前1小时抵达指定的视频答辩地点。

  请音频答辩人员按照答辩时间安排提前半小时在项目申报书中填报的固定电话旁等候答辩电话拨入,并请在答辩开始前保持电话畅通(如项目申报书中填报的固定电话临时有变动,请与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相关人员联系)。

  二、答辩方式与地点

  采用网络视频答辩方式进行评审的项目方向包括:海洋、公共安全、城镇化与城市发展等三个领域,以及环境领域气象与气候变化技术方向。视频答辩地点为: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广东省科技厅1楼报告厅。

  采用电话音频方式进行评审答辩的项目方向包括:资源、环境等两个领域(不包括气象与气候变化技术方向)。电话音频方式答辩的项目将通过项目申报书中项目负责人填报的固定联系电话由评审会议室拨入电话进行音频答辩。

  三、答辩要求

  1. 评审专家将就项目的重要性、可行性、创新性等方面对项目进行综合评判。评审会统一安排评审专家审阅项目推荐书,并在答辩过程中就上述评审内容进行提问。

  2.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亲自参加答辩,每个项目30分钟,其中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视频答辩项目由答辩人自行播放PPT文件,音频答辩项目由答辩人口述介绍项目情况)。视频答辩每个项目参加人员人数不超过5人,同时不得旁听其他项目。

  3. 参加音频答辩的项目须在接到电话通知时提供答辩所用的固定电话号码,并确保答辩时电话线路畅通,音频答辩无需提供项目PPT文件。

  4.请项目答辩人将答辩PPT和项目推荐书PDF电子版按指定时间将发送邮件至ylzsun@163.com(最晚提交时间参见附件安排)。答辩严格按照预定的时间顺序进行,请项目的答辩人员提前1小时到达答辩地点,答辩人员未能按时参加答辩评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答辩资格。

  其他要求请参见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acca21.org.cn)相关通知。

  联系人:张银玲020-83163332、崔洁020-83163335、彭向阳020-83163880

  附件:十二五社发资源、环境、海洋、公共安全、城镇化与城市发展领域项目入库视频答辩评审安排表(广东)

广东省科技厅社会发展与基础研究处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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