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举办“光影三农”摄影大赛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11-09-14     点击量:

粤科办函〔2011〕22号

各地市科技局:

  为突出科技进步在解决三农问题中的强大支撑作用,进一步展现南粤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新变化、新气象,新风采,鼓励广大农村信息员、农村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管理工作者及其他农村科技工作者深入基层、服务三农,我厅农村科技处特举办“光影三农”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广东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二、承办单位

  广东村村通科技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

  广东省摄影行业协会

  四、活动时间

  2011年9月-11月

  五、征稿范围

  参与人员:广东省农村信息员、农村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管理工作者和其他广大农村科技工作者均可参加。

  摄影地点:广东省、西藏林芝、新疆喀什、四川汶川、重庆巫山。

  六、作品组别

  1、现代农业:反映广东现代农业发展现状,如农业科技、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名特优新农产品等。

  2、现代农村:反映新农村建设成果,如农村设施、农村环境、农村新貌、农村生活等。

  3、现代农民:反映农民新面貌,如农民劳作、农民生活、农民文化等。

  七、参赛要求

  1、作品风格与题材不限,彩色、黑白均可,单幅、组照均可。投稿数量不限。投稿时请注明作品标题、拍摄地点、时间、设备(及相关参数),并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及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登记表格请至:event.gdcct.gov.cn/photos/intro下载,投稿时请连同作品一并寄回。

  2、作品文件大小200K以上,3M以内,且只接受网上投稿,不接受其它形式的稿件。截稿日期为2011年10月20日(以邮箱收到稿件显示日期为准)投稿邮箱:service@gdcct.gov.cn。

  3、谢绝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等技术处理。

  4、凡入选和获奖作品,即同意大赛主办单位拥有参赛作品的无偿使用权,可作用于主办单位的相关展览、展示及主办的关联宣传用途(不再另付稿酬)。

  5、参赛者应对其作品拥有著作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6、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获奖作品一旦发现有违背参赛要求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获奖资格。

  八、评比规则

  1、作品评比由网络评选和评审委员会打分两部分组成。

  2、征集到的作品首先进行网络展示与投票(投票地址:event.gdcct.gov.cn/photos),网络投票阶段结束之后,每个组别得票数最高的前20位作品,将优先获得复评阶段的候选资格。

  3、复评阶段,评审委员会补充提名候选名单,并对所有进入复评阶段的作品进行评分,并根据网络票选结果进行相应的加分,最终根据分数,进行评奖。同一作品或参赛者获得多个奖项资格的,按所获最高奖项进行评奖。

  4、组照作为单个参赛资格进行参赛。

  5、每个IP每日针对同一个作品,最多只能投票10次。

  九、奖项设置

  特等奖(1名):奖品及荣誉证书一册。

  一等奖(2名):奖品及荣誉证书一册。

  二等奖(3名):奖品及荣誉证书一册。

  三等奖(5名):奖品及荣誉证书一册。

  单项奖(每组别各3名:最佳构图奖1名,最美意境奖1名,最佳色彩奖1名):奖品及荣誉证书一册。

  优胜奖(50名):奖品及荣誉及荣誉证书一册。

  十、活动流程:

  9月1日-10月20日 稿件征集

  正式开始征集作品。参赛作品将于网络平台上展示。

  10月21日-11月10日 网络投票阶段

  针对各个组别的所有编号作品进行网络投票。根据投票结果,各组选定不少于20幅参赛作品,作为复选阶段的候选作品。

  11月11日-20日 评审委员会复评及评选结果公示
 
  11月28日 颁奖
 
  十一、联系方式

  农村科技处:叶毓峰、林振亮
  83163906、83163905

  广东村村通科技有限公司:庄志威、余芬
  020—22320343、020—22320384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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