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基金函字〔2022〕34号
截至2022年7月21日17时,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基金委)在2022年度省市联合基金集中申报期间共收到444家依托单位的申报项目7617项,其中366家依托单位申报青年基金项目5432项,124家依托单位申报地区培育项目1223项,160家依托单位申报重点项目910项,30家依托单位申报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52项。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粤穗/粤深/粤佛/粤莞/粤惠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粤基金函字〔2022〕23-27号,简称指南),省基金委通过线上、线下以及五个联合资助地市科技管理部门联合审查,并重点抽查了在职证明和科研诚信承诺函等证明材料。
2022年度省市联合基金拟受理7525项(青年基金项目5384项、地区培育项目1198项、重点项目891项、团队项目52项);拟不予受理92项(青年基金项目48项、重点项目19项、地区培育项目25项)。
本次形式审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1)依托单位未提交科研诚信承诺函和项目清单;(2)申报书研究内容和目标查重超过(含)40%,涉嫌一稿多报、抄袭;(3)申请人资格不符合指南要求。
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可登陆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在“申报管理—填写申请书—审查状态”查看形式审查结果及原因。如对拟不予受理决定有异议,请项目申请人于8月2日17时前在阳光政务平台上提出复审申请(如对查重结果有异议,请提供相关评估材料),依托单位对提出的申请进行严格审核,线上填写审查意见后提交至省基金委,逾期不予受理。终审结果将在阳光政务平台“申报管理—填写申请书—审查状态”中更新,请8月5日后查看。
联系方式:
省基金委:020-87567835、020-87567807
邮 箱:skjt_sjjwxmb@gd.gov.cn
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