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函农字〔2022〕1036号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农村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部署,深入推行农村科技特派员制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广东省农村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粤科规范字〔2021〕1号)、《广东省农村科技特派员驻镇帮镇扶村行动方案》(粤科农字〔2021〕151号)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驻镇帮镇扶村优秀农村科技特派员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通报表扬一批驻镇帮镇扶村优秀农村科技特派员,树立优秀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激励广大农村科技特派员弘扬担当精神,立足岗位奉献,推动实现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更大贡献。
二、参评对象和条件
参评对象为经科技部门选派、参与粤东西北地区12市和肇庆市901个乡镇驻镇帮镇扶村的农村科技特派员个人。参评农村科技特派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 已切实深入对口帮扶乡镇开展帮扶工作,2021年9月~2022年7月期间,作为第一批团队成员的累计驻镇帮扶天数不少于30天;作为第二批、第三批团队成员的累计驻镇帮扶天数不少于20天。
(二) 在对接帮扶工作中热心奉献、成效突出,相关经验做法和工作模式具有一定的示范意义;
(三) 驻镇帮扶工作成效突出,获得帮扶服务对象的认可。
三、进度安排
(一)材料报送。
请意向参评的驻镇帮镇扶村农村科技特派员按要求填写《申报表》(附件1),文件命名为“XX市XX县XX镇+派出单位+特派员姓名”。
第一批、第二批驻镇帮镇扶村农村科技特派员由各派出单位统一汇总后推荐报送;地市科技部门选派的第三批农村科技特派员,由各地级以上市科技部门统一汇总后推荐报送。《推荐汇总表》(附件2)命名为“XX单位+推荐汇总表”。
以上申报材料需提交word版和盖章扫描pdf版,于2022年7月30日18:00前,报送至邮箱skjt_linjc@gd.gov.cn。
(二)综合评选。
评选不限定淘汰人数,结合专家评选意见、乡镇推荐意见、个人事迹等综合评选出通报表扬名单。
(三)通报表扬。
省科技厅将发文对驻镇帮镇扶村优秀农村科技特派员进行通报表扬。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俊超、陈丹华
电 话:020-83163853、87684003
附 件:1.驻镇帮镇扶村优秀农村科技特派员申报表
2.推荐汇总表
省科技厅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