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公告〔2022〕21号
根据《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省科技厅对粤港澳大湾区精准医学研究院(广州)等单位的实验动物许可申请事项组织进行了书面审查及专家评审。按照相关书面审查及专家评审意见,并经研究,现将有关行政许可决定事项公告如下。
一、准予以下实验动物使用许可(新申请)
(一) 单位名称:粤港澳大湾区精准医学研究院(广州)。
法定代表人:艾剑良。
设施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南江二路6号。
适用范围:屏障环境(大鼠、小鼠,2栋6层1875㎡)。
许可证号:SYXK(粤)2022-0284。
有效期:2022年6月28日至2027年6月27日。
(二) 单位名称:广州国家实验室。
法定代表人:钟南山。
设施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国际生物岛星岛环北路9号。
适用范围:屏障环境(大鼠、小鼠,广州国家实验室D栋首层790㎡、广州国家实验室D栋三层北区622㎡、广州国家实验室D栋三层南区575㎡)。
许可证号:SYXK(粤)2022-0285。
有效期:2022年6月28日至2027年6月27日。
二、准予以下实验动物使用许可(延续)
(一) 单位名称:中国科学院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
法定代表人:段子渊。
设施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科学城开源大道190号。
适用范围:屏障环境(大鼠、小鼠、豚鼠,H栋二楼A区730㎡、H栋二楼B区511㎡;大鼠、小鼠,H栋一楼C区748㎡;豚鼠、地鼠、兔,H栋一楼D区312㎡)。
许可证号:SYXK(粤)2022-0063。
有效期:2022年6月28日至2027年6月27日。
(二) 单位名称:广东省药品检验所。
法定代表人:吴群悦。
设施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香山路31号。
适用范围:普通环境(豚鼠、兔,7号楼285㎡);屏障环境(大鼠、小鼠、豚鼠,7号楼145㎡)。
许可证号:SYXK(粤)2022-0126。
有效期:2022年9月28日至2027年9月27日。
对以上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事项准予行政许可,并向相关单位送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及颁发相应的行政许可证,适时对相关单位所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请准予许可的相关单位按规定认真做好实验动物管理和生物安全工作,届时对我厅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予以配合。
特此公告。
省科技厅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