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开展2011年度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11-12-26     点击量:

粤科函规划字〔2011〕1748号

省直各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财政局(委)、顺德区经济促进局、财税局:

  根据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建立重大产业集聚区、重大项目、重大科技专项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委办发电〔2011〕145号)的要求,按照《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粤财工〔2009〕166号)、《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粤科计字〔2009〕91号)等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省科技厅拟会同省财政厅对2008~2010年度省重大科技专项进行项目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并对部分重大科技专项进行现场考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与内容

  承担2008~2010年度省重大科技专项所在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省属企业集团、高校、科研机构等科技管理部门对重大科技专项的项目组织和管理情况,以及省重大科技专项2011年阶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计划、经费使用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等(2011年验收的项目仍需纳入考核检查范围)。

  二、考核时间

  自查阶段:2011年12月至2012年1月;现场考核:2012年2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现场考核程序

  省科技厅将联合省财政厅等部门组成考核组,到各地(单位)现场考核,听取集中汇报并重点抽查部分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请各被考核单位对管辖范围内的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目标管理情况作统一汇报(PPT),并安排重点抽查项目负责人参加。集中汇报后,前往部分重点抽查项目承担单位进行现场考察,主要考察项目研发场所、示范工程实施所在地等(具体行程另行通知)。

  四、其他有关事项

  ㈠ 请被考核单位认真总结管辖范围内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2011年阶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计划、经费使用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等,形成《2011年度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目标管理考核总结报告》。

  ㈡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填报《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中期执行情况信息统计报告》(见附件1)及《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中期执行情况项目实施自查报告》(见附件2),并交由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财政局(委)、省属企业集团、高校、科研机构等科技管理部门汇总后,由被考核单位连同本单位的《2011年度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目标管理考核总结报告》(纸质和电子版)一并于2012年1月31日前提交省科技厅发展规划处(重大专项办)。

  ㈢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在现场检查时提供如下材料:1.被考核项目的项目申报书、合同书的原件以及复印件,联合申报的项目还要提供承担单位与参与单位之间的合作协议书;2.《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目标管理考核信息统计报告》(见附件1);3.《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目标管理考核项目实施自查报告》(见附件2);4.项目年度执行报告、项目验收报告(已验收项目);5.项目经费的到达证明、配套资金证明、支出明细账以及有关财务凭证;6.上缴税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7.相关的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办法或制度;8.有关科技成果证书和知识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9.发表的与项目实施有关的主要论文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各一式5份,装订成册,备考核组查阅。

  ㈣ 有关表格请登录广东省科技厅主页www.gdstc.gov.cn(通知公告栏)查找相应通知下载。

  联系人及电话:省科技厅发展规划处  梁嘉明,020-83163620、
                       83548567(传真),liangjm@gdstc.gov.cn

  附件:1.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目标管理考核信息统计报告
     2.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目标管理考核项目实施自查报告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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