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组织参加第九届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22-02-25     点击量:

粤科函区字〔2022〕156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

  由商务部、科技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九届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简称“上交会”),将于2022年4月14~16日在上海世博展览馆举行。

  本届上交会以“开放链动全球,技术赋能未来”为主题,分为展览展示、论坛会议、配套活动和交易促进四大板块并设立线上展区,同期举办“上交会发布”、首届“全球技术贸易高峰论坛”等活动。为充分利用上交会平台,推动与长三角间科技交流与合作,助推企业科创能力提升,充分展现广东科技发展成果,省科技厅将继续组织广东科技展团参加本届上交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交会时间、地点、规模与形式

  时间:2022年4月14~16日(星期四~六)。

  地点:上海世博展览馆1号馆、2号馆(国展路1099号)。

  规模:展示面积3.5万平方米,专业观众约2.5万人次。

  形式:线上线下融合办展。

  二、相关工作安排

  (一)组织参加广东科技团展览展示。省科技厅将结合广东省培育发展战略性产业集群的需求,聚焦生物医药、机器人、高端制造、绿色低碳、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经济等领域,面向我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遴选一批科技创新成果及产品,统一以广东科技整体特装形象对外展示。

  (二)组织参加“上交会发布”等同期活动。“上交会发布”是上交会重要配套活动之一。本届大会将聚焦生物医药、海洋科技、数字技术等领域,遴选具有领先地位的技术项目进行“现场+线上”发布,推广技术创新成果,促进项目供需对接,完善促进技术贸易的生态服务体系建设。

  省科技厅鼓励广东省内科研机构、企业根据自身需要参与 “上交会发布”活动,及大会同期论坛会议等活动。

  三、参加形式及报名要求

  (一) 省科技厅统一组团参会参展。各参展单位免展位费及设计搭建费用,参会参展人员食宿、交通等其他费用自理。

  (二) 参展单位应确保己方所有的产品、手册、参展宣传活动不会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不涉及敏感信息、敏感人员;参展单位对参展产品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在参展时携带合法有效的知识产权权属证明。

  (三) 展览以展板、实物、音像资料等为主要展示形式。请有意向参展单位于2022年3月15日17:00前报送参展申请表和参展人员登记表(附件1、2)盖章扫描版,可编辑电子文档发送至联系邮箱。

  (四) “上交会发布”以发布人现场作项目PPT介绍为主要形式,项目征集说明见附件3。请有意向发布单位于2022年3月9日17:00前报送“上交会发布”项目资料电子版(附件4)至联系邮箱,我厅将统一推荐至上交会发布项目组。

  (五) 了解上交会详细情况可登录网站 www.csitf.com。

  四、联系方式

  (一) 省科技合作研究促进中心。

  丘 雅,020-83717947

  E-mail:skjt_caijf@gd.gov.cn

  (二) 省科技厅成果与区域处。

  郭昳琦、杨保志,020-83163891、83163862

  附 件:1.第九届上交会广东科技展团参展申请表

      2.第九届上交会广东科技展团参展人员登记表

      3.“上交会发布”项目征集说明

      4.“上交会发布”项目资料提交清单

      省科技厅

         2022年2月24日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关于发布广东—以色列产业研发合作计划第八轮联合产业研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下一篇:没有了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经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经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