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产〔2018〕42号
广州、佛山、河源、东莞、中山、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下达2017年广东省高新区及孵化器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通知》(粤知产〔2017〕123号)以及《广东省高新区及孵化器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委托合同书》要求,我局将开展2017年广东省高新区及孵化器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验收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自查
请各市局组织本市项目承担单位(名单见附件1),根据《广东省高新区及孵化器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委托合同书》,开展项目自查,撰写《广东省高新区及孵化器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总结报告》(模板见附件2)。报告应客观真实反映项目已开展的工作内容,避免将无关工作纳入其中。
二、项目评审
我局将按照《广东省知识产权局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验收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对项目进验收评审(具体验收形式及时间另行通知),并对验收结果予以公开通报。
三、其他事项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务必于2018年4月16日前将《广东省高新区及孵化器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加盖单位印章)及项目经费决算表等验收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报送我局产业促进处,同时将电子件一并发送至我局产业促进处邮箱zscqj_cyc@gd.gov.cn。报送材料请标注“××单位2017年广东省高新区及孵化器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名称。
特此通知。
附件1. 2017年广东省高新区及孵化器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名单
2. 2017年广东省高新区及孵化器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总结报告模板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18年4月2日
(联系人:郑丹燕、郑俊秋,联系电话:020-87680624 、87609782,电子邮件:zscqj_cyc@gd.gov.cn,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60栋913室,邮编:510070)
附件1: 2017年广东省高新区及孵化器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名单.docx | |
附件2:2017年广东省高新区及孵化器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总结报告模板.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