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广东知识产权文化培育项目申报指南

来源: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18-01-09     点击量:
 

   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重大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文化对支撑创新、引领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营造全社会知识产权文化氛围,我局决定设立广东知识产权文化培育项目。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制定本指南。
    一、项目目标
    通过实施广东知识产权文化培育项目,汇聚社会力量,全面展示我省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的重大进展、主要成就,推动知识产权文化建设,为建设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和创新型国家提供坚实支撑。
    二、项目任务
    对广东知识产权系列重点、亮点工作进行调研、采访并在《中国知识产权报》等省内外媒体进行深度报道;建设全省知识产权文化素材资料库;开展知识产权文化书廊策划工作。
    三、申报主体及条件
    (一)申报主体
    1.项目的申报主体为:知识产权相关社会组织、服务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事业单位;
    2.暂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
    (二)申报条件
    知识产权相关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申报条件:申报主体为广东省境内依法注册或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经营场所,有充足从事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工作的人员力量,有稳定的专业人才队伍和服务对象。主要负责人员或工作人员对广东省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意识现状及广东省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工作重点、要求等有较全面、准确的了解和把握,拥有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工作经历和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工作实施典型案例。
    高等院校申报条件: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广东省高等院校,对广东省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意识现状及广东省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工作重点、要求等有较全面、准确的了解和把握,具备一定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工作经验。
    企事业单位申报条件:广东省境内依法注册或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经营场所,有充足从事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工作的人员力量,对我省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意识现状及我省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工作重点、要求等有较全面、准确的了解和把握,具备一定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工作经验。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成惠;电话:020-87684779,邮箱:
gdzscqxc@163.com,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大院60栋1101房。
    四、申报材料
    (一)《广东知识产权文化培育项目申报书》;
    (二)机构法人资格证书或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近两年的财务报表;
    (四)人员资格证明;
    (五)机构所获荣誉证明;
    (六)其他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
    五、工作流程
    (一)项目申报。各申报单位请于2018年1月14日17:00前通过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进行申报及提交有关申请资料,并按照项目指南要求将《广东知识产权文化培育项目申报书》纸件(一式7份)和电子件(盖章后扫描版本和可编辑电子版本)报送我局办公(人事)室,过期不再受理。
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的网址:
http://www.gdbs.gov.cn,点击“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法人事项”或“个人事项”)”→ “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 (“热门在线服务”栏下)→“储备库申报”→ “知识产权工作专项”,按网上操作指引的有关提示进行网上申报和提交材料。
    (二)受理审查。省知识产权局对项目申请进行受理审查,对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的,进入评审阶段。
    (三)评审立项。省知识产权局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
    六、工作要求
    (一)广东省知识产权局负责本项目的实施指导、中期评估及项目验收工作。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单位,不再列入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各类项目申报单位;
    (二)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工作方案,及时向广东省知识产权局报送工作动态。

    附件:广东知识产权文化培育项目申报书 

 
  附件:广东知识产权文化培育项目申报书.docx
   2018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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